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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纪念品博览会会徽、吉祥物
征集方案
在首届全国文化纪念品博览会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第二届全国文化纪念品博览会将于2008年11月14日至16日在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体现大会的品牌性、整体性和延续性以及更好的对大会进行宣传,大会组委会决定向全国征集文化纪念品博览会的会徽和吉祥物。
一、背景介绍
全国文化纪念品博览会(下称“文博会”)是在合肥举办的全国唯一一个以“文化纪念品”为主要展示内容的专业展会,文博会立足做精品性、专业性、国际性的文化纪念品会展,通过展览、展示、交流、交易等形式,推出文化纪念品精品,通过每年一届的文博会举办,反映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使中国文化纪念品走向世界,形成合肥区域性乃至国际性的文化纪念品创意设计之都和集散交易之地。
二、征集时间
设计作品的征集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三、征集范围
全国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院校、设计团队、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者、工艺美术师、民间手工艺者、设计爱好者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加。
四、征集作品内容
1、文博会会徽设计;
2、文博会吉祥物的设计;
3、两种作品均应做设计说明,设计者可以独立选取一种设计,也可二者均设计。
五、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作品要有浓郁的文化元素;
2、作品应以安徽的地域文化特色为创作基础;
3、吉祥物要有活泼可爱、吉祥快乐的艺术魅力
4、用彩色图形设计(会徽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要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5、参选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6、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7、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
六、 投稿要求
1、电子版彩色效果图一份,电脑制图或手工绘制均可;电子版设计图说明一份;
2、纸质A4纸规格色彩设计图一份,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
3、欢迎投稿者同时提供实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次应征的稿件评选后不返还作者,请作者自留底稿;
4、所有应征作品于2008年9月15日下午5时前送至或以邮寄的方式报送第二届全国纪念品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采取邮寄方式的时间以邮戳为准。
5、投稿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参选登记表》(表格附后),表格可以向组委会直接索取,也可以通过指定网站上下载。
七、应征作品投递方式
联 系 人:吕万宝
电话:0551-385014513075585027
传真:0551-38501403850141
电子邮箱:qgwbh2008@126.com
地址:安徽合肥国际会展中心B区第二届全国纪念品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230601
八、评选方式
此次征集的全国纪念品博览会会徽、吉祥物,采用专家评审的评选方式。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稿件进行评选,评选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九、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评选入围作品二套(会徽、吉祥物各二件),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及证书。
2、最终被确定为全国文化纪念品博览会会徽、吉祥物的入围作品,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及证书。
3、奖金及证书不重复领取,获奖者只按最高一项奖金和证书领取。
4、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励金额的税金和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奖金设置:
入围作品:3000元人民币/套
其中会徽1000元人民币/件,吉祥物2000元人民币/件;
中标作品: 6000元/套
其中会徽2000元人民币/件,吉祥物4000元人民币/件;
十、权属及公证
被评审为全国文化纪念品博览会会徽、吉祥物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设计者所有外,其余著作权属全国文化纪念品博览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奖金外,无需付给设计者任何费用。
十一、争议及未尽事宜
全国文化纪念品博览会大会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